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通公积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南通公积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通公积金最低标准?
南通最新文件规定: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28000元。
南通公积金一般几月份调整?
1.每年7月调整。
2.在南通市基数调整是每年7月份。调整的文件在正常情况下,每年的7月份公布。公积金,专业术语,拼音为gōngjījīn,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
3.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6月底
一般来说公积金调整技术是每年的6月底,一般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完之后,次月就会按照新调整的数额来代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江苏公积金调整基数是从每年的7月1日开始的。在这一时间点,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会按照上一个自然年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以确保每个员工能够享受到合理的公积金***待遇。
当然,具体的调整时间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公司和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查阅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或者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为什么南通公积金不能提取?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27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缴存职工符合以下九种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租住住房的;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人民***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之前的政策
在此次政策调整之前,符合以下情形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变化的情形。
一、购买住房;
二、***安置;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和 “平改坡”);
四、偿还住房***(包括异地***)本息;
五、租住住房;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
七、火灾使自住住房受损;
八、离休、退休;
九、出境定居;
十、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未重新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四、人民***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十六、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南通公积金交多久能提取?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注:
1.在租赁期间每年可提取一至两次。
2.租住住房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通公积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通公积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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